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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00:00:00 10:35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74897

 

一、概述

 

2011年,平房地区办事处办公室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专人负责,扎实抓好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2011年底,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平房地区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6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方面,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本地区政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所有主动公开信息。

2、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在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目录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3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3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从申请内容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

涉及第三方的0件,占总数的0%

已移送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施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191日至20111231日,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的公开情况看,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扎实推进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解决新面临的问题。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机制。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信息量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地区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数目等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1年,地区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知识的学习,对受理登记、答复处理等过程进行了规范,今后将进一步推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信息公开需要做到规范、及时,就需要熟练掌握业务方面的政策法规。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等形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工作人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工作流程等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

 

                                                                   平房地区办事处

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