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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27 00:00:00 10:35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75823

 一、概述

 

2014,平房地区办事处办公室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作有力有序,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发面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2014底,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平房地区201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方面,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本地区政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所有主动公开信息。

2、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在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目录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上年相比,减少40条。从申请内容看,100%为机构职能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3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政府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施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411日至20141231日,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公开的0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四、咨询、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的公开情况看,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扎实推进的同时,但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还存在着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要依托《百姓平房周报》,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随着依法治国意识增强,人民法律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方面压力较大,缺乏工作经验,应对能力还有待提高。为此,地区将有针对性加强对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工作流程等业务能力方面的培训;细致做好信息公开档案的及时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三是日常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2015年,平房地区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本地区各科室、部门定性定量报送,分级审核把关、按月主动公开、依章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日常工作做扎实、信息档案保存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平房地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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