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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地区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5 10:35 来源:管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司法所,联系电话:657621176547686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管庄地区办事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主要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地区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科长(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办公室、司法所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承担此项工作。各科室上报的一般信息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统一发布,特别重大的信息还需经主要领导审签,确保信息安全不泄密,不出任何纰漏,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组织各科室对现有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研究,查找制度缺陷和管理问题,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意见及建议。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和微信这两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在地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触摸屏,利用便民服务大厅的大型LED显示屏滚动公开新增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在地区外网上同步显示专栏上公开的政府信息,使各社区、村均可随时查阅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截至2018年底,管庄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一是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特别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在网站全面公开了全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9条。

二是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信息保量保质,每月保证公开不少于五条信息,同时注重信息质量,提高政策性规划性信息比率,做到信息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渠道畅通,连接可用,信息准确及时。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和移送工作,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指南相关信息,每月按时移送纸质文本和目录,填写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登记表,登记表与实际移送文件对应且完整。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管庄地区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络发布为主要形式,全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浏览阅读。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地区办事处指定司法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依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受理后,全部依申请件均及时进入会商审批流程。

管庄地区办事处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0件(未包含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件)。

从申请的形式来看,当面申请数越来越少,仅47件,占总数的20.43%;反之,信函、邮件等非当面方式则越来越多,占比达79.57%。其中,以信函形式申请25件,占总数的10.87%;以邮件方式申请158个,占总数的68.7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5%以上是涉及乡域规划、征地补偿以及拆迁腾退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30件申请全部答复。答复中,公开数占比越来越大,已达37.4%,包括已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78件,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反之,信息不存在占比则越来越小,2018年信息不存在的109件,占47.39%。其余答复中,不同意公开的1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管庄地区办事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四、咨询情况

2018年,管庄地区办事处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管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9件,已办结16件。已办结案件中,维持有9件,被依法纠错7件。

 2018年,管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3件。该3件信息公开案均已审结,其中,维持1件,被依法纠错2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地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保密法》,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是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是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凡是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依申请公开数量逐渐增加、内容日益复杂,主动公开工作标准日益提高、范围更加宽广,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应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需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我地区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培训机制,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熟悉业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表。

 

 

 

 

                           朝阳区人民政府管庄地区办事处

                                 2019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4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66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30

  1.当面申请数

4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58

  4.信函申请数

25

(二)申请办结数

230

  1.按时办结数

112

  2.延期办结数

118

(三)申请答复数

23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4

四、行政复议数量

1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9

(二)被依法纠错数

7

(三)其他情形数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