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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30 00:00:00 10:35 来源:管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管庄地区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65790560。
 一、概述
2013年,管庄地区办事处结合地区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地区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地区办事处不断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市、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由办公室一名人员具体抓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地区年度双百考核目标管理中。
截至2013年底,管庄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管庄地区办事处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较2012年全年公开209条增长了21.53%,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超额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公开指标,月主动公开数量每月均名列各地区办事处前五名。2013年公开的信息中,201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2条,占总体比例8.66%,较2012年增长了5.32个百分点;业务动态类信息230条,占总体比例的90.55%;资金动态类信息1条,工作总结类信息1条,分别占总体比例0.39%。这些信息及时反映了地区办事处机构调整、领导变更及各科室、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举措及实施情况,使公众可以及时有效的了解政府工作动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通过主动公开这些以动态类信息为主的政府信息,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另一个窗口得到地区办事处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及进展情况。
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信息质量,对信息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专栏公开信息与本单位政务外网公开信息完全同步。加强信息报送和移送工作,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指南相关信息,每月按时移送纸质文本和目录,填写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登记表,登记表与实际移送文件对应且完整。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管庄地区办事处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地区官方网站“管庄地区新闻网”首页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访问链接。此外,在地区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柜台和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查询触摸屏,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和电子查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地区办事处指定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受理后的会商审批流程并制订相关文书,公布了联系方式。
2013年,我地区受理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申请内容全部与拆迁腾退相关。对上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地区办事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办理机构及时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和法制办进行汇报、沟通并与相关科室进行充分会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部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意见均经过地区主要领导签批。
四、咨询情况
2013年,管庄地区办事处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1. 行政复议
2013年,我地区出现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地区领导对复议案件高度重视,对应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应对,法制工作机构及时向区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答辩材料和相关证据。
3件复议案件中,1件已经办结,区政府复议机关维持我地区做出的行政行为;另2件区政府复议机关仍在审理过程中。
2.行政诉讼
2013年,我地区出现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2010年,我地区3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因对我单位做出的答复不满意,向朝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因对朝阳法院判决不服,后又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2013年9月,3名申请人因对市二中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仍然不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依法驳回了3名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比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还有以下诸方面需要加以改进。
一是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2014年拟至少举办两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2013年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开始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2014年拟每季度定期在机关内部信息平台发布。
二是加强课题研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研讨,努力破解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是加强与其它地区办事处的业务交流,互相取长补短,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管庄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