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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30 00:00:00 10:35 来源:管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管庄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曾川闽,联系电话:65790560
一、概述
截至2009年底,管庄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们不断结合形势任务要求和地区办事处工作实际,从抓规范管理入手,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使政府信息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对机关科室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地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流程,掌握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管庄地区办事处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主要为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关于开展各项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或细则以及重点工作的情况通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41.46%;业务动态类信息24条,包括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的报告及地区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和地区基层单位开展各专项工作的动态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58.5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管庄地区办事处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地区官方网站“管庄地区新闻网”首页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访问链接。此外,在地区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柜台,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管庄地区办事处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同上年相比,增加9条。这9条申请均为申请人向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转到地区办事处。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是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非本机关掌握”的4件,占总数的44.44%;
“非政府信息”的4件,占总数的44.44%;
“涉及第三方”的1件,占总数的11.1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管庄地区办事处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我地区无与该项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柜台的集中查阅功能,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并逐步加强村、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公开渠道建设。
3.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机关科室特别是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管庄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