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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3 10:35 来源: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综合处,联系电话:84972647

一、概述

2017年度,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常务副主任主管,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安排专人通过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建立了业务处室提供、办公室把关、管委会领导审批的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83条,主要反映管委会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包括党建活动、产业发展、大型活动、园区秩序管控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管委会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bopac.gov.cn)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咨询情况

2017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约5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50人次,占总数的100%。电话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重大活动的信息和园区管理的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2017年,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中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部分没有及时更新,工作中创优还不够。改进措施: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部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创优工作,加强与区信息办的沟通协调,在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区信息办的指导和支持。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83

 

附: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