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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00:00:00 10:35 来源:金盏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单位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郝丽丹,联系电话:010-8431753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询问接待处。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我委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不断规范行政管理,畅通便民渠道等方式,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委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究和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工作,我们采取“吃透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摸索规律”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园区网站的方式主动公开。(一)公开情况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包括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00%;由于园区2008年刚刚启动,暂无其他类信息公开。(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园区网站上设有“机构设置”栏目,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为申请人查询信息提供便利。在便民服务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们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做成相关检索目录,统一由档案局汇总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由于今年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尚未全面展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多。本单位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我委没有发生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随着园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逐步展开,预计将会有更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因此我委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畅通透明,具体做到: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5月1日才开始施行,其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且可借鉴的经验不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和学习,因此,我们拟聘请政府信息公开专业人员对园区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方式方法,以便于园区此项工作的开展。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园区网站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为申请人查询信息提供便利。3、规范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是信息资源集中的重要途径,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园区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好相关原始资料,便于今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