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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金盏金融商务区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郝丽丹,联系电话:010-84317533。

一、概述

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在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规范行政管理、实施依法行政、畅通便民渠道,提高服务水平。2010年,北京市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本单位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主要涉及园区招商引资、开发建设、行政管理、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内容。(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园区网站上设有“机构设置”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为申请人查询信息提供便利。在便民服务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们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做成相关检索目录,统一由档案局汇总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随着园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逐步展开,将来会有更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因此我委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畅通透明,具体做到:1、完善工作制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深刻认识到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委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转变思想观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培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转变机关工作人员观念,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能力,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3、规范人员行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和执法程序等规章制度,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规范机关行为,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度,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