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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31 10:35 来源:小关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923881转4051或3051。

一、概述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安排3名兼职工作人员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街道办事处一楼服务大厅保持多个服务窗口,常年办理群众事务、受理政府信息需求及申请。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2009年10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街道配备了用于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一台。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由于街道领导干部变动,调整了原有的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对新到任领导姓名、分管工作、近期照片进行了公开,此信息占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例的1.1%;随着街道办理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审批工作量的加大,新增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例的2.8%;一年来,街道开展了大量业务工作,我们主动公开了业务动态类信息173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例的96.1%,街道通过大量业务动态类信息,反映了机关科室及社区开展各方面工作、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们保留了原有的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50条,这些信息仍然有效。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介绍了自己单位的职能职责、办公地点、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范围、经常性工作情况等。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内容了解街道办事处情况、了解街道办事处办理的和即将办理的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方便了有需求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增进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对社会产生着积极影响。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广大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办理相关事务,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街道在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同时,保留了原有的办事处网站,“两网”根据不同内容主动公开和不断增加新的政府信息。在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和社区服务中心有两处服务大厅,厅内分别设立多个对外服务窗口,并设有服务指南、查阅政府信息用的电子触摸屏、宣传板、便民签等,为公众办理相关事务、了解政府信息提供着服务。街道自2008年8月起至今,一直坚持特聘记者办《今日小关》报,定期出刊,面向社会公开街道工作方面的信息。小关街道办事处始终保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种形式、经常化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办事处没有收到因为特殊需要、采取不同形式(邮件、传真、网上、电话)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街道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由于小关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采取了多种形式经常化开展,2009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总结小关街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如: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不断提高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一直处于平稳状态,但从长远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刚刚开始,与工作要求和公众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所以全体工作人员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必须明确只有通过扎实的工作,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才能满足群众对政府部门更广泛提供政府信息的要求。

2、已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要不断清理更新因为政府信息来源于政府工作,所以政府工作内容的变化、政府部门的调整,都会造成已公开的一些政府信息的过时、不可用。尤其是涉及人员、机构、职能、职责类的信息内容变化经常。把已经过时信息提供给使用者会对使用者造成误导,会引发意见和不必要的矛盾。所以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更新,是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必须要做的经常性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队伍建设的问题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些必要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报送政府信息步骤、程序。但是,在落实专人、明确重点、开展培训等工作方面仍然需要加强。我街道人员编制少,从现有的机构中抽出专人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工作面临着困难,仍然有待研究,在街道整体工作中加以统筹解决。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