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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4 16:1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卫生健康核心职能,稳步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卫生服务站诊疗设施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及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一)组织领导坚实有力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明确1名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专职人员具体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朝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公开范围、流程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强化工作监督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二)主动公开精准高效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朝阳”设置“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8个二级目录,系统公开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类之外的核心信息。2025,通过“北京朝阳”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22篇、通知公告318“健康朝阳”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05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09条,各类权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387篇,其中《健康报》刊发26次、整版报道1次、官方微信推送22次。围绕儿科夜间诊疗服务、冬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托育体系建设,医育结合、家庭医生服务等多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引导正确舆论。同时,按“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要求,通过区级信息化平台公示监督结果,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畅通信函、网络、窗口等申请渠道,建立“申请接收—审查研判—科室协同—依法答复—归档留存”闭环机制。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其中信函及网络渠道104件、窗口申请25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准确、规范、有针对性的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针对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判会商,进一步厘清行政行为边界,提升答复质量。
(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
建立政策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梳理,确认公开政策有效性,及时标注并清理失效政策,同步在政府网站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强化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涉密信息审查要求,杜绝涉密信息泄露,保障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五)平台建设不断完善
制定《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运营管理办法》《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更新、准确及时。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对外联系电话一体化监管,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六)教育培训与监督保障到位
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纳入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通过案例研讨、专题学习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4
3
0
0
0
2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2
0
0
0
2
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1
0
0
0
0
0
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1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8
3
0
0
0
2
1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0
5
13
5
0
0
1
6
5
0
0
3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公开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部门多、业务广,各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外服务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仍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组织深入学习典型案例,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推进公众参与,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水平。建立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定期排查对外服务信息准确性、平台更新及时性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委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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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