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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9 10:26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朝阳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所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委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运行正常有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要求,实行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为分管领导,将办公室设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责科室,统筹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责成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社会公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委通过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国资委专属页面”和“朝阳国资”微信公众号,作为发布政务信息和国资国企发展动态的公开主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5年,通过网上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00余条(含区属企业房屋招租公告569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06期,累计319条,阅读量共计128000人次。

(三)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度结转1件,共计5件,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完成回复。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及教育培训情况

依托区政府统一建立的门户网站,及时将国资国企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平台“朝阳国资”微信公众号进行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把握舆论导向,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政府公信力;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及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全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和监督,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定期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提升全员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尤其是内容审查和管理上要严格把控;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在收集、整理与发布环节存在一定滞后性,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持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栏目信息准确性,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全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委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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