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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07 19:26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朝阳区紧紧围绕市、区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条例》要求,切实聚焦公众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政府网站设立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专栏,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明确公开要素,集中规范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在政策发布时同步解读。明确解读要素,丰富解读方式,推行分类管理,通过一图读懂、数字人、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有效引导预期,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围绕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稳岗就业、义务教育、社会救助、食药监管等重点民生和热点领域,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推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专题。在政府网站开通“会议解读”专栏,用图解的方式使会议信息内容更加清晰、便于理解,同时改版“会议信息”栏目,定期、集中公开会议及解读信息,准确传递权威声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通过“北京朝阳”微信公众号、“北京朝阳”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区政府网站建设“决策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决策目录、决策结果、意见征集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为民办实事”专题集成页面,公开重大决策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按季度公布市、区重大决策任务落实情况。2023年,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全清单目录6356条,以全清单为公开标准,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825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46条、发布解读信息38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92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权益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严把“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五个环节,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效率。2023年,全区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53件,同比增长24.6%。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会商协作,反复调查取证,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就答复口径与法律顾问反复磋商、综合考量,最终审慎做出答复。通过朝阳区各部门积极配合,区政府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保持规范化、有序化和稳定化的发展态势。

(三)优化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的,在区政府网站开通“政民互动”栏目,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全面开通“政民互动”功能,受理办理咨询、投诉、表扬、建议等与政府服务有关的活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便于企业群众监督。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围绕重点民生和热点领域推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方便公众及时知晓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

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全区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区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与专项检查,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月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做好公开监督考核,强化监督考核对全区各部门公开工作的激励和监督,推动各部门提升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4
1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439
行政强制
2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6.54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64
148
0
5
25
11
27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16
0
0
0
0
7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2
47
0
1
24
1
7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0
5
0
0
0
1
18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7
1
0
0
0
0
2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2
0
0
0
0
0
2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3
0
0
0
0
0
6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5
5
0
0
0
0
9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6
4
0
0
0
0
2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7
64
0
3
1
1
7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6
0
0
0
0
0
2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9
6
0
0
0
0
115
2.重复申请
12
1
0
1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3
0
0
0
0
0
1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5
5
0
0
0
0
6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450
10
0
0
0
5
465
(七)总计
2494
148
0
5
25
8
26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8
16
0
0
0
3
14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7
12
11
34
164
32
8
3
15
58
24
3
1
14
4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办理疑难复杂申请件的力度,在遇到意义重大、内容敏感,涉及部门多、事件复杂的政府信息申请时及时启动会商,稳妥处理申请。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提升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二是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不断拓宽政企政民互动渠道,提升优化群众网上服务体验有待,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回应等功能模块,分析用户画像,持续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朝阳区发出4个收费通知,发出缴费通知金额为165610元,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为810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下载: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