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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09:53 来源:区地震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政务服务局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注重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为民服务,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日事议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2.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北京市地震局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积极协助做好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涉及的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本单位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按时修订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及《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技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广大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要求始终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各类渠道畅通。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程序办理,及时与申请人联系确认,出具登记回执,审核申请信息,整理答复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确认答复方式,通过邮件确认答复信息送达至申请人,在依申请公开系统登记归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清单、网站巡查、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公文公开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制发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符合规范。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归口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我局未单独开设政府网站页面,相关信息通过朝阳区政府网站区应急管理局页面和北京市地震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

按要求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做好监督。通过专题会等形式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方法等业务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依申请公开中还出现回复信息不规范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宽,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发扬优势,努力改进和提高,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回复不规范的信息,及时送达更正告知书。对公开信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把关。二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聚焦需求,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