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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6:58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障朝阳区卫生健康领域平稳发展,同时做好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家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等各项重大事项工作。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做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朝阳区卫生健康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我委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落实各项任务,严格对照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754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朝阳”设“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10个二级目录。在“北京朝阳”网站发布163篇部门动态,322篇通知公告;“健康朝阳”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453篇,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2412条,在各类权威媒体发布892篇,开展各类访谈5次。
主动公开预防流感及疫苗接种各类信息,并在“健康朝阳”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多渠道多次发布预防呼吸道感染医疗卫生机构登记注册公示国家卫生区创卫复审工作、成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相关政府信息,积极回应媒体关切、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公布事实客观,舆论引导正确。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的工作要求,依托区级信息化平台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公示网站公示监督结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77795条、行政处罚1564次、行政检查447148条,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二)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及时研判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厘清和规范行政行为。截至1231日,我委2023年度共受理62件依申请公开,其中通过信函、电话、网络渠道申请40件,通过窗口申请22件,申请受理渠道多样且畅通;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申请人准确、规范、有针对性的答复。
(三)切实落实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
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的要求,我委明确1名副主任分管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4。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线上培训2次,着重培训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培训300余人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定期自查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7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4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4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8
4
0
0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1
1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随着新时代下的大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我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培训,组织深入学习典型案例,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水平。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运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手段,推进公众参与,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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