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商务局关于申报应对疫情稳定发展商业单位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4-21 09:24 来源:区商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朝政办发〔2020〕2号),鼓励商圈、商场、商业街区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现将申报朝阳区应对疫情稳定发展商业单位房租减免补贴项目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主体为在朝阳区进行注册、纳税登记的商圈、商场、商业街区运营单位。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内容:鼓励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等物业运营单位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于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给予奖励支持。

具体标准: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保障市场供应和消费市场稳定运行的商圈、商场、商业街区,经朝阳区商务局认定,按减免金额的30%给予运营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商业单位与承租方(租户),需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申报商业单位(申报单位):

(一)在朝阳区合法且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朝阳区相关发展规划要求,且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单位(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车库、人防、库房等)。

(二)项目涉及的房屋(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且不存在违法建设。

(三)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照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

(四)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且2020年5月1日前执行到位。

承租企业(租户)需满足以下条件:朝阳区注册并纳税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有关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三)同一商业项目只允许一个运营主体申报。

五、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照资料准备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付申报材料。

(二)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第三方评审后,拟定申报项目的资金支持方案,按照统一要求,报区政府审议后拨付。

七、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资料:《朝阳区应对疫情商业单位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附件1)

制作要求: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及排列顺序,统一采用A4纸胶订、封皮,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

注:《申报书》中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

2、2019年12月完税证明复印件、2019年12月租金发票(仅提供本申报项目中减免的朝阳区注册、纳税商户的租金发票)复印件。

3、减免租金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4、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

《朝阳区应对疫情商业单位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内容、数据与纸质版申报书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版《申报书》为准。

制作要求:请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 :企业名称+疫情减租补贴项目申报书。

八、申报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申报,5月5日前为申报材料准备时间,5月6日至5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为申报材料现场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A座1201

联系电话:(010)65099884 18107902835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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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朝阳区应对疫情商业单位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

附件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