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陷阱”惯用六大套路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人民网

主动加好友的气质美女竟是直播诈骗团伙成员,偶然相识的白马王子到头来却是债台高筑的赌徒,梦幻恋情转眼破碎,最终落得人财两失……婚恋骗局持续高发,北京海淀法院近日梳理了近三年来审结的婚恋诈骗典型案件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此类骗局的常用套路,帮大家破解“甜蜜圈套”。

大学毕业后,26岁的王杰(化名)一直没交女朋友。一天,他突然收到一条微信好友申请,从头像上看是一个长相甜美、颇具气质的女生。虽然有些怀疑,王杰还是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

女子自称姓徐,误加了王杰的微信,可是双方聊着聊着,发现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点,结果越聊越投机,就约着第二天见一面。第二天,徐某如约而至,王杰一看,不是“照骗”,徐某果然如头像所示年轻靓丽。

在一家咖啡店里,徐某向王杰聊起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我今年22岁,大专毕业没多久,刚入职一家企业从事文职类工作。”徐某说,自己出身于小康家庭、不缺钱,父亲做小生意,母亲是教师。说到感情经历,徐某情绪低落起来,“我在大学有一个初恋男友,结果他酗酒、赌博,还出轨我的闺蜜,我们最近分手了。”说着说着,徐某哭起来,看着对面的女孩梨花带雨,王杰心里也痛苦起来,可他不知道,以上全是徐某的谎言,而她马上要进入正题:“我不是情绪不好嘛,我有一个朋友是做直播的,有时候就带着我一块上播,也算是消遣吧,如果你有空可以关注我。”

出身清白、感情受挫、年轻貌美……王杰对徐某动心了,从此他成了徐某直播间的“铁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花掉了数万元的“打赏金”。直到警方上门,王杰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警方查明,该团伙分工明确,王某、刘某、熊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与某直播平台合作,由曹某担任“主管”,徐某作为主播,另招聘多人进行辅助,通过互联网假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平台观看主播直播,从而诈取被害人的打赏金。仅自2019年7月2日至8月8日,这伙人诈骗数额就达31万余元。

法院统计发现,当前,利用互联网交友诈骗行为凸显,在全部45件案件中,通过婚恋网站、网络游戏等网络平台结识进而交往的案件有16件,占比35.6%。

此外,从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性别来看,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的主体模式仍然是“男骗女”,共有35件,占比77.8%,女性仍然是此类模式诈骗案件的主体被害人。

虽然诈骗手段日益多样,但法院从中分析得出,婚恋骗局的六大常用套路:

①虚构身份,编织光环。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中,无业被告人占比最大,他们最爱虚构的职业包括教师、警察、军人、公司高管等,这些职业通常具有收入较高、环境相对稳定、社会认可度较高等特点,通过编造这种身份,极易在婚恋交友市场上受到青睐。

②隐瞒婚情,假冒单身。在45件婚恋交友诈骗案件中,有14件是被告人隐瞒真实婚姻状态与他人交往。

③改名换“性”,瞒天过海。有的被告人为逃避事发后法律追究、增强诈骗行为隐蔽性,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使用虚假的姓名,有的男性被告人则“更换性别”,假冒女性身份与被害人交往。

④广泛撒网,重点突破。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同时与多名被害人联系,然后寻求突破口。

⑤短暂交往,借口索财。在现实案例中,行骗一方通常在交往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后,即以家人生病、公司周转、偿还信用卡、办理请托事项用款等理由,向对方索要钱款。

⑥假意许诺,借机骗财。一些人为了达到骗财的目的,还通常会借助骗色的手段、承诺结婚等,加速索要钱财的进程。

法官认为,对于很多被害人来说,在婚恋交友方面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这是诈骗行为得逞的最根本原因。

法官建议,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职业状况、家庭成员情况、财产状况等。此外,防范婚恋交友中的诈骗,最核心的是“钱”。骗子为了骗钱,通常会在短时间交往后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对此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寻求帮助。

针对目前愈发凸显的“互联网交友”骗局,法院建议强化平台责任,婚恋网站应当与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合作,从用户注册信息开始进行全流程监管及风险提示。例如,在注册成为婚恋网站会员时,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应当做出必要的风险告知提示;视频聊天时,对涉及财产的敏感信息等内容,也应该在平台内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应及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同时,设立“黑名单”。对于在婚恋网站上有恶意注册、利用婚恋行骗前科的人,再次注册时应当设置屏蔽,避免不法分子继续行骗。此外,还应打通不同婚恋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对于信息黑名单内的人员,各个婚恋网站均应拒绝其成为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