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女犯专骗老人终入囹圄 犯罪金额巨大主犯被判十年

发布时间:2021-01-19               来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我国庞大的老年群体让“银发经济”市场需求旺盛,也让很多不法分子看到“商机”。李某利用老年人热衷购买保健品这一特性,在网上购入资料信息,对其实施电话诈骗,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吴某等四人犯诈骗罪,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八万至五万不等。

2018年,李某租用哈尔滨市某小区为办公场所,从网上购买老年客户资料,订做抽奖卡,购进地龙蛋白、金蝉花等廉价保健品,招录吴某等四人为话务员,指使其根据提供的老年客户资料及话术单,电话联系客户,谎称系北京某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中科院主任,骗取客户信任后,推销声称具有抗肿瘤等功效的保健品,并称只需支付体验费或检测费即可免费获赠所谓高价保健品。

其后,吴某等在寄送的保健品中放置全部为一等奖的抽奖卡,以中奖的名义向客户寄送仿制的“纪念金条”“清明上河图”,又以收取保价费、帮助销售奖品、收取报名费、所得税等为名,通过快递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徐某等近三百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

2018年8月,徐某向海安市公安局报警。公安机关在哈尔滨市将李某及吴某等四名话务员抓获,五人归案后均如实交代了上述诈骗事实,并退还部分赃款。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吴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吴某等四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五名被告人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均可酌情从重处罚;五名被告人庭审中能够有所认罪,且退出部分赃款,可根据认罪态度以及退赃情况,相应酌情从轻处罚。部分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可相应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吴某等四人适用减轻处罚。据此,依照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发生提醒人们,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中大奖”等信息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避免因小失大,承担不应有的损失。由于老年人防骗意识较差,子女更应当在日常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老年人树立防骗意识。如发现诈骗行为,要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寻求法律的帮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