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办理须知
一、业务描述
参保单位由于单位名称、缴费银行信息等发生变化,需要对社保系统的单位信息进行相应变更。包括离休单位转入、离休单位转出、单位一般信息变更、单位重要信息变更等。
二、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
三、办理材料
1、离休单位转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上级主管单位关于离休单位撤消、合并、转移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转入申请;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离休单位转出: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转出单位缴纳离休医疗费的最末月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
(3)上级主管单位关于离休单位撤消、合并、转移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转入申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1)单位办公地址、邮编、单位电话、经办人、经办人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2)法人变更: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注册地址、执照号码、执照种类、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单位类型、单位类别、经济类型变更: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单位重要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②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多次名称变更需依次写出曾用名;
③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多次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全部《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批文;
④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证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批文;
⑤新名称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⑥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帐户确认文件;
⑦银行重新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⑧其他相关材料。
(2)统筹单位缴费账户信息变更: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②单位新开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银行重新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3)统筹单位离休医疗费缴费方式变更: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②《市属困难单位审批表》复印件;
③《市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明细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五、咨询电话
010-53918743
离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变更业务办理须知
一、业务描述
1、离休参保人员增加:由于单位合并或其他上级单位决定等情况,离休干部从原单位减出后,将医疗关系转入到新的单位,需要办理增员手续,以便正常缴费。
2、离休参保人员减少:由于单位合并等情况,离休干部需要从单位办理转出;已确认离休干部死亡,办理单位减员,无法提交死亡证明,先办理转出,暂停缴费。
3、离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对离休干部个人信息进行变更。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定点医疗机构、缴费方式等变更。
4、在京离休人员异地安置:在北京办理离休手续的离休参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
二、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
三、办理材料
(一)离休参保人员增加: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关于离休干部关系转移的相关文件(通知、决定等);
3、单位申请;
4、《市属困难单位审批表》(免缴费人员需提供此件)。
(二)离休参保人员减少: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参保单位在减少最后一人时需提供减员当月的医疗保险托收单;
3、死亡减少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注销页复印件、居民死亡殡葬证复印件或火化证明复印件;
4、转出减少提供:关于离休干部关系转移的相关文件(通知、决定等)和单位申请。
(三)离休人员信息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
2、其他附件:
①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附件;
②变更户籍信息:参保人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的复印件或派出所相关户籍信息证明;
③变更医疗待遇:相关医疗待遇证明或政策文件;
④变更个人离休医疗统筹方式(从单位缴费变更为财政拨款):《市属困难企业审批表》;
3、由于参保单位经办人信息录入错误而需要更正,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4、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四)在京离休人员异地安置: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3、单位申请(个人确认签字的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五、咨询电话
010-53918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