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接到群众大量集中投诉举报,反映我区部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拖延支付或拒不支付客户资金的行为。我局随即开展调查工作,在调查中发现以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变更法人,变更后无法取得有效联系,且绝大部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未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公司负责人编造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为引导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实守信、规范执业,共同维护房屋交易市场秩序,现将以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风险警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通报,提示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引以为戒、规范经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谨慎选择。
温馨提示: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通过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租赁或买卖房屋时,1.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查看企业备案情况,应选择有备案企业提供服务,同时,核对从业人员信息卡信息是否与签约公司一致;2.需仔细查看其提供的房地产经纪合同、住房租赁合同上是否有从业人员签字,注明从业信息卡号,加盖公司公章;3.所支付押金一般不应超过一个月租金,所支付租金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所付押金以及超出三个月以上的租金应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托管,避免产生纠纷。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