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桥街道关于清理整治僵尸车
(万红西街9号院前)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万红西街9号院前的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颁发予以清理,
联系电话:64301668
附件:车辆照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