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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体育局对区域内体育经营单位关于违反预付费规定的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9-20 11:58 来源:区体育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各体育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预付费资金监管工作要求,今年以来通过日常检查、“12345”投诉举报线索处置等工作,依法查处未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未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退回预付款的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场馆名称
地址
处罚结果
1
北京昱杭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康家沟145号三层A368
罚款40000元
2
威康健身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楼英皇集团中心3层301、302A、307、308号单元
罚款60000元
3
北京斯迈尔亿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3号万达广场3号门旁
罚款80000元
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与《北京市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朝阳区体育局将持续开展预付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体育行业安全、规范、有序运营。
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