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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限期主张权利义务告知书

日期:2024-07-11 10:52 来源:奥运村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

限期主张权利义务告知书

京朝奥运村街道告字﹝2024﹞250004号

经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万科星园甲2号商业西北侧楼梯间加建二层、三层混合结构隔层,于2003年后建设投入使用,面积约70平方米,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意见等规划文件,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黄常亮、岳旭东

联系电话:84913630

(印章)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