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麦医院有限公司国贸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综合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8号2幢01层2-2内102、02层2-3内201、202、03-04层2-5内301、302、401、402、5层2-7内501、502、6层2-9内601、7层2-11内701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皮肤病专业 /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医学影像科(协议) /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大麦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矛盾调处事务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电话:65952599,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