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3]第590335号
北京未特来建筑设计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5号楼2单元2层2-2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将原有卫生间向北卧室扩大了30公分,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给予你单位处1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电话记录》、《复核记录》、《现场送达笔录》、《送达回证》(谈话通知书)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单位有进一步陈述、申辩意见,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京建法罚(朝建)字[2023]第59033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晨光家园201楼103室
联系人:杨瑞峰 、向铁牛
联系电话:85576210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