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者版>>公示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03-08 17:2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做好朝阳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定于2024年3月15日至7月16日为再次考核时间,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再次考核网址:

https://120.52.191.195:8090/hrms_pro

二、参考人员: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北京市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且在医疗机构相应岗位执业的医师(含新注册医师、外省变更至北京医师、重新注册医师)。

(二)未报名参加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

(三)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成绩不合格医师及报名后未参加考核的医师。

(四)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考核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统一安排。

三、时间安排:

2024.3.15 开网

2024.4.1-4.30 医师个人报名时间

2024.4.1-5.10 考核机构报名审核时间

2024.4.1-5.30 考核机构对医师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考核时间

2024.6.1-6.30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时间

2024.7.1-7.15 市、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及各考核机构对考核数据的核对、认定时间

2024.7.16 关网

2024.8.1 之前全部数据上传

四、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部分内容,且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再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

(二)确保及时通知到每位参加再次考核的医师,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三)重点关注暂停执业医疗机构内医师及多点执业机构备案医师的考核工作。

(四)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逐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内容。对照各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要求,严格核实医师考核周期内在本单位的实际执业情况及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对照考核周期内应当认定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报名审核及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考核工作。

(五)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将对医师定期考核进行全流程指导督导,并强化抽查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机构负责人将严肃约谈查处。

联系人:苏克非、左育宁;联系电话:6556957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