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朝阳区安宁疗护服务发展,落实好北京市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辖区资源加快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坚持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安宁疗护服务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坚持资源整合,多方共赢。促进资源均衡合理配置,构建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衔接紧密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为主,多方共担的多元支付机制,实现患者及家属满意、医保资金节省、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效率提高,达到多方共赢。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心理和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决定,鼓励社工、患者和家属参与。遵循安宁疗护学科规律,广泛开展生命教育,以安宁疗护服务需求为导向,提升临终患者生命质量,维护生命尊严。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全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床位不少于50张,为有住院治疗需求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整合安宁疗护服务。2023年首先推动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安宁疗护中心,整合各部门力量在物质保障、资格审批、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发挥2家安宁疗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效果,建设“一南一北”安宁疗护服务工作联合体,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二)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引导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科,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有条件的设立安宁疗护床位。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发挥社区安宁疗护示范中心作用,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服务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三)有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二、三级医院积极开展安宁疗护门诊(病房)服务,承担突发急性病变或身体、心理症状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的安宁疗护服务,并承担安宁疗护技术支持、专业人才培训、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任务。
2.安宁疗护中心主要为需住院治疗的安宁疗护患者提供综合、全程的整合安宁疗护服务。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诊断明确、症状轻且稳定的安宁疗护患者,通过设立家庭病床、巡诊等多种方式,提供包括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适宜居家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
4.安宁疗护示范基地和社区安宁疗护服务示范中心,承担安宁疗护服务示范引领、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学科建设等任务。
(四)创新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1.逐步建立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医生、护士、康复师、医务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多学科安宁疗护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社会支持、心理支持、死亡教育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2.发挥中医药在安宁疗护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总结推广中医药安宁疗护技术和方法,探索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3.探索“互联网+安宁疗护”服务新业态,通过开展网上预约、在线随诊、健康咨询及智慧医疗设备等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便捷性,适应老年人个性化安宁疗护服务需求。逐渐形成医疗机构、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互联网+安宁疗护等多种安宁疗护模式。
(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安宁疗护专家库,培养讲师团队,发挥专家的指导、宣传作用,加强各医疗机构和专家团队间的交流、合作。
2.加强包括医学(含中医)、护理、药学、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多学科安宁疗护专业人员教育培养,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
3.面向安宁疗护科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着重提高医护人员在症状控制、心理支持、预后判断、法律知识、医学伦理、家属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安宁疗护服务品质和服务能力。
(六)开展安宁疗护宣传教育
1.加大安宁疗护的宣传和社会引导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安宁疗护服务的政策,树立安宁疗护理念。
2.面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及医学生广泛开展安宁疗护普及性宣传教育,树立新时代生命观和安宁疗护理念。
3.开展生命教育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将生命教育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大众对安宁疗护服务的认识水平。
(七)落实各类支持保障政策
根据《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支持性保障政策。逐步落实北京市各项价格保障、医保支付政策、技术规范和转诊机制等,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北京市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大力推动朝阳区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老年健康服务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工作力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的有效形式,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点,集中力量协调解决。认真执行《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认真报送卫生统计各类报表,及时掌握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全面把握试点工作进展。要注意发现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落实“分区包片”
落实北京市“分区包片”机制,利用好指导中心、示范基地的优势资源,加强与指导中心的合作交流,加快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第三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为契机,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安宁疗护服务需求。
(四)做好监测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管。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工作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进行调研评估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