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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朝阳区2023年度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38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和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构筑国内领先的技能人才高地,按照“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的原则,经研究,举办“朝阳区2023年度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青年创业创新(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项目和形式

(一)竞赛项目: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职业编码4-01-06-02)。

(二)组织形式:本次竞赛设置初赛、复赛两级比赛。以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组织,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不设并列名次。评定成绩一次有效。

三、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初赛按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工技能等级要求实施,复赛按照高级工技能等级要求实施。

四、参赛资格

报名采取单位团体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团体报名须符合下列条件:

从事与竞赛职业工种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且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朝阳区。

(二)个人报名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从事竞赛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北京市户籍;

2.在北京市工作满一年以上(以在京缴纳社保为准)。

五、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3年8月

进行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动员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9-10月

按照竞赛方案,组织报名,以及组织开展初赛、复赛。

(三)总结阶段:2023年10-11月

对本次竞赛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做好总结、宣传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六、奖励政策

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个人),将由区总工会授予“朝阳工匠”荣誉称号并落实有关奖励;获得第二名至第十名的选手(个人),将授予“朝阳匠心达人”荣誉称号;获得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的选手(个人),将授予“朝阳能手”荣誉称号,以上所有参赛选手列入“匠心朝阳”人才数据库。

七、报名方式

以单位团体报名的请将《单位团体报名推荐表》及《参赛选手个人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个人报名的请将《个人参赛申请书》及《参赛选手个人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咨询电话:13520313447

监督电话:84296061

邮箱地址:huangyi121@dingtalk.com(邮件名为:互联网营销师竞赛|姓名+微信名+手机号码)

附件:1.《单位团体报名推荐表》

2.《个人参赛申请书》

3.《参赛选手个人信息表》

附件下载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