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58号中灿苑小区北区(二区)14号1层、2层、3层及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惠新西街18号南侧1幢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科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精神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牙椅数:2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矛盾调处事务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电话:65952599,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