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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购置计算机内存及固态硬盘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3-07-12 17:09 来源:区医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对接和应用,提升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业务经办计算机的运行效率和数据处理能力,用于保障医保经办业务工作,拟开展计算机内存及固态硬盘采购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购置计算机内存及固态硬盘项目

(二)项目内容:我单位目前现有台式计算机192台,大部分为宏碁品牌。现需购置台式计算机内存192个、固态硬盘192个。

(三)项目要求:

(1)内存单根16G;256G固态硬盘。

(2)所投产品安装应与我单位台式计算机设备相匹配。

(3)负责硬件安装及系统安装调试。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经验和信誉等;

(五)能够为该项目提供整体实施方案;

(六)具备提供软、硬件安装服务的能力;

(七)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八)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三、递交比选材料内容

(一)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要求:信息技术、技术咨询、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或与信息化相关类包含其一即可。

(三)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五)具备履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实施方案中应包括安装及系统调试方案、实施周期以及售后服务。

(七)提供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应包括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

(八)提供与北京市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信息技术类有关合作成功案例、获奖及证书材料(如有可提供);

(九)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材料递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综合评比。公告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最晚于2023年7月18日18点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发至邮箱:cyybzxcgb@163.com(我单位收到邮件则视为报名成功),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纸质版比选材料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3年7月19日17点前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3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53918618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