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要求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北京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负责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区内的推荐工作。现就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朝阳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推荐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等。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
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和推荐标准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
1.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
2.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3.捐赠企业奖: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事业情况等(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4.捐赠个人奖: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二、参评方式
(一)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民政局进行申报。公示情况要在申报材料中如实填写。
(二)已经获得“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一般不再参评。已经获得“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三)各推荐单位审查通过后,书面向区民政局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
(四)如参评慈善楷模的个人,不得再同时申报捐赠个人奖项。
三、推荐要求
区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的推荐和组织申报。
(一)接受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二)推荐单位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及证明文件,影音材料需刻录光盘进行提交。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见附件);
2.相关奖项各类申请表;
请下载附件或自行登录民政部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mca.gov.cn/article/xw/tzgg/202203/20220300040436.shtml)
3.各奖项相关证明文件。
(三)各推荐单位应在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区民政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朝阳区民政局314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shehuibaozhang@bjchy.gov.cn 。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四)参评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提高推荐质量。
(二)各司其职。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推荐对象能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纪律。参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存在下列情况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①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
②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③在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④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联系人:徐颖、杨婉,联系电话:67315801
朝阳区民政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