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更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比选编号:/
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 预算金额:/
四、 采购相关信息:
(一)采购需求: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更新入围5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实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五、 采购用途: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更新入围5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六、 采购项目的属性:服务类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九、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2年03月29日起至2022年04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领取比选文件。
十、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递交当日、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三、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http://www.bjchy.gov.cn/)上发布。
十四、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联系电话:李晨,010-6732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