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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拍摄遴选公告

日期:2022-03-29 17:3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委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影像公司、传媒公司等。

三、工作任务

负责朝阳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活动、会议等事项的摄影摄像保障工作。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3.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专业的摄影摄像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和影像资料剪辑技术;

4.做好光盘刻录、整理、存档工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2年3月29日—4月4日。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4月4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jwdq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健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承办申请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410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410室)

4.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5.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朝阳区政府网站(www.bjchy.gov.cn)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人民币25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斌 电话:65859686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