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青春工场(北京)诊所医疗机构设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普通诊所
2.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营利性
3.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4号7号楼一层1F03、三层3F03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
6.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青春工场(北京)诊所有限公司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中心 。意见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咨询电话:65952599 投诉电话:65859684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