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者版>>部门动态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日期:2025-07-28 14:06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7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赵一帆,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全体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欧晓勋主持会议。

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敏对3月6日至5月23日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工作反馈了巡察意见,并部署巡察整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三是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融入改革,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欧晓勋表示,区财政局党组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将整改过程作为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抓手,从责任、制度、政策层面,深入挖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以“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压实整改责任,注重将巡察成果运用到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科学管理中,扬优势、增后劲、蓄动能,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韩耀辉同志代表全局基层干部作表态发言。

会议最后,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赵一帆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情况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书记专题会精神,针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当天,还就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