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区统计局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原则,深入推进统计领域非现场监管改革,持续打造“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监督体系,稳步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扩面提质强覆盖,轻扰高效促发展。按照“一体化综合监管”要求,区统计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打扰。一是建立“筛查机制”。优先在全区企业名录库基础上剔除有效期内统计诚信单位、“无事不扰”企业和近三年接受过执法检查且合格的单位,形成单位抽查库。二是科学抽取检查单位。统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在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升统计执法效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全面检查抓关键,精准发力提质效。区统计局着力提升全面检查占比,确保非现场监管效能不打折扣。一是做足检查前期准备。梳理各专业报表重点,制定涵盖多表种、多指标的检查清单,明确不同专业的核查要点,提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企业检查事项和需准备的资料。二是拓展执法检查深度。依托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依据企业提供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开展多表种、多指标检查,实现“查一次全覆盖”。三是稳妥处置风险隐患。通过电话与企业逐项核实,对问题数据耐心讲解指导;对差错额达到处罚标准的企业,明确告知具体统计违法行为,做好统计违法条款的解读,并转入现场流程,完成好后续处罚及整改工作。
数据联动建机制,协同共治筑根基。区统计局积极探索统计执法结果共享机制。一方面,同步将非现场检查结果反馈专业科室和街乡统计所,作为日常业务指导、数据核查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对企业出错较多的指标,由执法检查科室联合专业科室开展线上联合指导。通过结果共享与科所联动,压实监管责任,让非现场监管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守护数据质量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