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民生“防护墙”!朝阳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燃气安全第12次专班工作例会
近日,朝阳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燃气安全第12次专班工作例会。区燃气专班副组长、区城市管理委党组书记、主任刘炳起主持会议,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朝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市燃气集团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三分公司、昌平分公司、建管分公司、市液化石油气西郊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刘炳起主任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安全涉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稳定,要深刻汲取外省市燃气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好燃气安全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要落实各方责任。燃气供应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街乡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统筹协调,配合燃气企业及上级部门完成入户巡检及执法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强化日常巡检,及时消除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保障地区安全稳定。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黑气”窝点及游商非法使用液化气罐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巩固我区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替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