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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告知、主动服务、严格落实全面推进人防防护设备检测工作

日期:2025-04-15 06:34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底公布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及安装质量组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要件”,即2025年1月1日后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均应执行此项规定。

区国动办知晓此规定后,立即就新要求的执行原则向北京市国动办进行请示,明确落实标准后就如何快速高效落实进行了研讨。此次新规定的施行,一是过渡期短,二是需要增加相应检测费用,三是需要增加相应检测时间,但是国家发改委施行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检测是在全国层面保障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首都更应率先带头全面落实。在充分研讨后,区国动办邀请了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我办认真倾听企业对于新标准执行中存在的困难,也就政策制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耐心的讲解与交流,并表态将把服务做的更细、更实,帮助企业既严格落实相应政策,又不影响企业的竣工进度,得到了企业的理解与信任,并表示将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政策。同时,我办针对目前还没有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逐一转发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并电话告知了相关要求,各企业均表示将严格落实。

经过第一季度的努力,朝阳区已基本实现了在监项目全知晓,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已经开展了防护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下一步我办将从防护设备检验检测实效上进行重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