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协办的全国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召开。来自7个省(直辖市)、10个市(区)的相关管理或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北京市朝阳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绍兴市和金华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烟台市和东营市、河南省商丘市和三门峡市等试点市(区)结合本辖区特点汇报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工作进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介绍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指导原则》(建议稿)和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初稿)。
各试点省(直辖市)、市(区)根据实际工作,就划定方法、审批流程、管理措施、部门协调等方面交流经验,充分讨论。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高度肯定了各地区对噪声敏感区试点划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并强调,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定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噪声环境问题的有力体现,又是完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搭建多部门齐商共管噪声问题的重要举措,为噪声地图、宁静小区等建设工作奠定工作基础。会议指出,现阶段噪声管理工作重点,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能分工、强化重点投诉案件督察督办、持续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三个方面。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前部署,有序开展。
一、推动噪声敏感区管控措施落地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划分原则,并以此为基础,踏实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各相关措施管控到位。
二、研究“十五五”噪声工作思路
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总结现有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加强沟通讨论,为“十五五”噪声治理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根据宁静小区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共商共治、协同治理的噪声治理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声环境质量,推动宁静小区全面铺开建设。
下一步,朝阳区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全区噪声敏感物集中区划定工作,总结噪声治理经验,全力打好“静音”保卫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