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助企纾困,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朝阳区应急局信用修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月17日,区应急局组织召开信用修复工作座谈会,邀请市应急局调查处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王树全、市应急局调查处俞峻勇、市经信局大数据中心主任吴学军、市经信局大数据中心王琦、区科信局宋鸽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应急局副局长闫长征主持,各部门相关同志与局业务科室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上,法制培训科介绍了区应急局信用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区科信局就区级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中面临的如信用修复工作涉及的工作主体不一致、信息共享沟通不畅等实际问题向市级领导进行汇报,并积极探讨信用修复工作具体开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吴学军表示,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纳入信用中国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的文件精神,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起着基础性作用,是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王树全表示,目前市区两级共同面临着信用修复工作的实际难点问题,因此要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将信用修复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安排、梳理工作流程等方式,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推动信用评价工作,以点带面,加强社会宣传教育,转变传统单一思维,积极推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考评制度,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区应急局副局长闫长征表示,目前关于信用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缺失,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规范还处于新兴阶段,信用标准体系完善程序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为业务工作开展增加了大量的行政成本。下一步区应急局将加强统筹,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区级部门沟通工作,与区科信局等单位积极配合对接,及时做好自然修复和依申请修复工作;与市应急局积极沟通,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做好市区两级联动配合。二是信用工作与监管工作双管齐下。将信用修复工作与信用评价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实现有机配合,与日常执法检查频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将信用修复、信用评价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具体要求吃透读懂,同时对社会主体做好解答工作,积极转变市场主体单一的信用评价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