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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医保局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日期:2022-03-29 10:04 来源:区医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城镇职工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朝阳区医保局积极推动落实辖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一是发布公告通知。根据工作要求,拟定辖区城镇职工大病工作通知,并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发布,便于经办人员及时查阅。

二是反复联系告知。由工作人员一一联系告知,对于电话联系未成功的参保单位,建立台账,后期再次通过联系单位、参保人等渠道告知。

三是开通电话咨询指导。参保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均可拨打审核科室或医保中心对外咨询电话,为参保单位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

四是及时完成费用审核。对于已提交材料的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完成费用审核,确保参保职工及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