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0 14:42          来源:区民政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普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1010567505068X9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罗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朝民民许准注字〔2025〕15号
许可类别 登记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5年08月11日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普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注销登记,从即日起停止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8-19
有效期 2025-08-19 至 2099-12-31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