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4 13:30          来源:高碑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1023233299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向仁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4]350279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3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事实 2024年10月31日10时20分,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由北京泰和利钻孔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8号施工现场(区域系数为0),有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行为(变量系数为0)。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