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4 13:30          来源:高碑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4]350276号
违反行为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事实 2024年10月29日,田**未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本市此地营业执照,驾驶一辆人力三轮车(该车归其个人所有),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全季酒店门口(区域系数0)载客一人向南方向行驶。当日8时38分,该车辆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全季酒店门口向南方向20米处时被查获。田**与乘客协商收取车费拾元整,尚未收取,无其他违法所得(变量系数0)。经复查,田**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