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劲松桥东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895276X4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岩本英夫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劲松街道罚字﹝2024﹞260070号 | ||
违反行为 | 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23 | ||
处罚有效期 | 2024-07-22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 ||
处罚依据 | 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 违反、处罚条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事实 | 2024年4月17日9时35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劲松桥东侧店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沙板庄富顿中心C座一单元7号房(区域系数为0)存在涉嫌擅自悬挂宣传片、广告的行为,悬挂内容为“7-ELEVEN北京20周年大促销” (长3米,宽1米)的红底白字条幅,共计壹处壹张(变量系数为2)。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该单位无减轻、从轻或加重、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劲松桥东侧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擅自悬挂宣传品、广告的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容貌。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该单位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 ||
处罚内容 | 2024年4月17日9时35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劲松桥东侧店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沙板庄富顿中心C座一单元7号房(区域系数为0)存在涉嫌擅自悬挂宣传片、广告的行为,悬挂内容为“7-ELEVEN北京20周年大促销” (长3米,宽1米)的红底白字条幅,共计壹处壹张(变量系数为2)。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该单位无减轻、从轻或加重、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劲松桥东侧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擅自悬挂宣传品、广告的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容貌。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该单位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