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000000000000000X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11010560508893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军和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东风乡罚字﹝ 2024﹞ 520150号 | ||
违反行为 | 店外经营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9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 | ||
处罚事实 | 2024年4月11日20时19分,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在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一号院1栋东6间门前空地公共区域经营餐饮。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内容 | 经查:2024年4月11日20时19分,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在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一号院1栋东6间,占用门前空地公共区域经营餐饮,尚未取得经营收入。本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中制作并收集了《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和证据照片等证据材料,可以证实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存在店外经营的行为。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无减轻、从轻或加重、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4月19日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3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4月19日对北京一品金牌快餐店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