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百梦鼎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2AUDE23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110105031016403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圆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双井街道罚字【2024】170143号 | ||
违反行为 | 店外经营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22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4-22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办事处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第五款 | ||
处罚事实 | 2024年04月19日09时37分,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中发现,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厂坡37号1号楼1层106的北京百梦鼎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店外经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 ||
处罚内容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4月22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对北京百梦鼎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