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23 16:18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4]第590038-1号
违反行为 施工许可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事实 北京新尚瑞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5号1幢内外修缮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该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该建筑工程进行开工。在本案中,当事人作为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兼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处罚内容 处单位罚款数额(3万元元)10%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