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12 10:23          来源:呼家楼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人间故事酒家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105MA00F26Q5Q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方辉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呼家楼街道罚字【2024】270038号
违反行为 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事实 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内容 经查,2024年4月11日9时00分,本行政机关检查时发现,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南里1号南侧会贤楼饭庄一层责任区内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摆放水牌)。上述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和证据照片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无减轻、从轻或加重、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告知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意见。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2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并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4月11日决定对北京人**事酒家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