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2〕420154 | ||
违反行为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7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 ||
处罚事实 | " 经查,2022年5月16日10时30分,赵*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朝来绿色家园来春园37号楼1层103前(区域系数为0)堆放水果和包裹15袋,长5米、宽2米,占地面积10平方米,面积较大(变量系数为1)。属于乱堆物料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当事人无减轻、从轻或加重、从重处罚情节(情节系数为0)。 | ||
处罚内容 | 对赵*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