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1105143R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范国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6〕第590085号 | ||
| 违反行为 | 施工安全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4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07 | ||
| 处罚有效期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 处罚事实 |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朝阳区王四营乡孛罗营新村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73项:1#-5#住宅楼、1#配套用房、1#产业用房、12#配套用房、1#-2#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L07地下车库)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4#三层北侧楼层墙高1m,未设置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规定;2.施工现场塔吊基础挡土墙无专项方案及支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第3.2.9条规定;3.现场4号楼屋面处临电线缆架空高度不足,未采用绝缘保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7.4.1条第三项规定。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及规程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 处罚内容 | 处14000元罚款 | ||